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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农产品质量安全小常识

发布时间:2025-01-22 16:53:41


01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农产品质量既包括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安全性要求,也包括涉及产品的营养成分、口感、色香味等品质指标的非安全性要求。

其中,“安全性要求”需要由法律规范,实行强制监管来保障,如有害重金属元素含量、农兽药残留、致病微生物等;对于“非安全性要求”,有部分指标需要法规标准规范,如生鲜奶蛋白质含量、油料作物脂肪含量等。多数口感、色香味指标没有法规标准规范,需要通过生产者树立产品品牌、全社会评价和消费者认可来决定。

02

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

农业生产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根据来源不同,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农业种养殖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农产品保鲜包装储运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农产品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农业生产中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危害等四个方面。

(1)农业种养殖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因投入品不合理使用或非法使用造成的农药、兽药、硝酸盐、生长调节剂、添加剂等有毒有害残留物,产地环境带来的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元素,石油烃、多环芳烃、氟化物等有机污染物,以及六六六、滴滴涕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2)农产品保鲜包装储运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害,包括贮存过程中不合理或非法使用的保鲜剂、催熟剂和包装运输材料中有害化学物等产生的污染;

(3)农产品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如黄曲霉毒素、赤霉素、沙门氏菌、禽流感病毒等;

(4)农业生产中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潜在危害,如外来物种侵入、非法转基因品种等。

03

真实案例

案例一


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查处上海道一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产品案。

     2020年7月,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对上海道一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监督抽检,检测其生产并上市销售的长豇豆、鸡毛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鸡毛菜中啶虫脒农药残留超标,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涉案产品26公斤。

     2021年1月,奉贤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依法对该合作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黑龙江省伊春市农业农村局查处玲信养殖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鸡蛋案。

     2020年11月,黑龙江省伊春市农业农村局对伊春市玲信养殖场开展监督抽查,在该养殖场销售的鸡蛋样品中检出产蛋期不得使用的兽药恩诺沙星。

该养殖场负责人主动承认其妻子在喂养蛋鸡过程中添加了产蛋期不得使用的兽药恩诺沙星,涉案批次鸡蛋2080公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有关规定,2021年3月,伊春市农业农村局对伊春市玲信养殖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896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